(一)招聘職位:審判輔助人員。
(二)招聘人數(shù):中級雇員13名。
(三)工作職責:按照法官的要求,草擬裁判文書;受法官委托組織調(diào)解工作;依申請、依職權調(diào)查取證;協(xié)助法官接待來訪當事人并進行釋法答疑,收集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判例等參考資料,開展調(diào)研、審判管理工作;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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