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安市岳池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的公告
來源: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930 次 日期:2016-08-05 16: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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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岳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聘職位招聘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各招聘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6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8月9日上午8:3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岳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岳池縣九龍鎮(zhèn)體育路上段36號)六樓,聯(lián)系電話0826-5244220。

(四)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攜帶本人的《2016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解除人事關系人員,須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解除人事關系的相關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需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非正式在編在冊人員在《2016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考生類別”欄填寫“在職人員”的,須出具現(xiàn)就職單位證實其臨聘身份的證明。

2.若考生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

3.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岳池縣考試指導中心開具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后缺額人員遞補

根據招聘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因資格復審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并公告名單。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應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本次面試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確定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只進行一次。

請有可能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的考生務必密切留意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公告,以免耽誤相關事宜。

三、面試事宜

(一)面試交費及領取《面試通知書》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和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復審合格的考生憑《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交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凡未按時報名進行資格復審和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安排

2016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時間定為2016年8月13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發(fā)放給考生本人的《面試通知書》。

附件:岳池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岳池縣委組織部

岳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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