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評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對自身身體狀況進行安全評估,在體能測評期間出現的意外事故,由參測考生自行負責,體能測評合格后方能進入筆試、面試等下一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不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工作由雷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領取體能測評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10:00—17:30
體能測評時間: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為期一天。
體能測評地點:雷山一中(原老雷中)
測評人員報到時間:參加測評的考生于測評當日上午7:30起憑《體能測評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經審核無誤后進入雷山一中(原老雷中)體育場。
體能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二項任意一項目不達標視該考生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下一測評項目。
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見體能準考證,不在另行通知。
如因氣候影響的原因導致考試推遲,則考試時間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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