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試按照筆試、面試依次進行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民生政策等。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數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