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德州運河經濟開發(fā)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簡章》規(guī)定,對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因查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期限:2016年8月10日至 8月18日
工作電話:2183111、2410095
德州運河經濟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
2016年8月10日
附:擬德州運河經濟開發(fā)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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