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2、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假照片的,將采取以下措施:
(2)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的行為包括:使用他人身份證報名的行為”中的這點“惡意注冊報名信息的行為包括:使用他人身份證報名的行為”我的身份證曾經(jīng)被人用這種方式報名過,我們怎樣才能查到報名者,是不是報案?有什么部門來查公安部門來查嗎?我想追究他的責任。不知道怎么辦?
回復:報案,公安部門來查,同時報省公務員局、省人社廳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