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來源:玉溪人才網 閱讀:1665 次 日期:2016-08-27 14: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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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第一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yè)(以畢業(yè)證專業(yè)為準)和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見崗位表,具體計算時間以報名開始日期為準。

6、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試用期人員和工勤人員不得報考。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報考人員選調后不保留公務員身份,并須本人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尚在新錄(聘)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試用期的;鄉(xiāng)鎮(zhèn)新錄(聘)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

4、參加公開選調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5日上午08∶00-2016年9月7日下午17∶00。報名結束后至2016年9月8日上午11:00,已報名但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均可修改并提交相關資料。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截止日期:2016年9月8日上午11:00)提交相關資料,否則將不予審核。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選調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注意查看交費狀態(tài),確認交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6年9月9日上午11: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且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

請各位考生務必及時查看交費狀態(tài),如出現交費扣款成功但系統(tǒng)顯示交費失敗的,考生須在交費截止時間之前與市人才市場聯系處理(電話: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批次選調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將不可再報其他崗位,請考生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由各選調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三)考試

筆試滿分100分,后續(xù)考試環(huán)節(jié)滿分100分。筆試環(huán)節(jié)不限開考比例,進入后續(xù)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時通知。設置最低控制線的崗位報考人員須分數達到才能進入相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9月22日至開考前。

(四)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選調崗位人數1∶2(部分崗位按1∶3,詳見崗位表)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選調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選調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具體格式見附件)等資格復審材料參加,公務員還須提交放棄公務員身份承諾書。

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后續(xù)考試,若資格復審合格但在后續(xù)考試前放棄的考生,不再遞補。

后續(xù)選調環(huán)節(jié)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若仍無法區(qū)分,采取加試方式解決。對未劃定分數合格線的崗位,實際等額參加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崗位表有其他明確分數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報選調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體檢費由擬選調人員自理。

(七)考察

對擬選調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選調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觳缓细窕蚍艞壙疾斓?,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報選調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

(八)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辦理工作調動及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手續(xù),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手續(xù)。

三、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筆試后在后續(xù)選調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出具書面說明。

(五)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選調工作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在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選調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七)選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7-2025237

四、報名咨詢電話

玉溪體育運動學校:0877-2050924

玉溪市殯葬管理服務中心:0877-2017075

玉溪市中心城區(qū)水資源調度管理局:0877-2681426

玉溪市人民醫(yī)院:0877-2036632

玉溪市電子政務網絡管理中心:0877-2070867

玉溪市民族中學:0877-4024065

玉溪市廣播電視總工程師辦公室:0877-2035001

玉溪市青少年宮:0877-2023585

玉溪市城市節(jié)約用水管理中心:0877-2664378

玉溪衛(wèi)生學校:0877-8885175

附件:

1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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