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筆試加面試的形式(總成績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應選人數(shù)時,按照實際報名人數(shù)采取考察的方式選取。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解決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邏輯思維能力、實際工作經驗。
新考選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留用,考核不合格回原單位工作。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