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1)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職位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經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招聘計劃在四人以上(含四人)的可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招聘人1:2的比例,分職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如有并列現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2016年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進入面試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到人社局一樓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