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1.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參照正式村莊法律顧問費標準發(fā)放顧問費;2.試用期結束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村莊法律顧問費每年每村3000元。法律顧問費經考核合格后予以兌現。
本公告信息解釋權歸冠縣推進法律服務全覆蓋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趙燕 宋軍
聯系電話:0635-5235373 1356359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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