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tzrlzy.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小組或授權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jù)管理權限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手續(xù)完成以后招聘單位要及時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相關事項。
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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