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150分+綜合應用能力150分)÷3×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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