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遵義市人力資源網(wǎng)、遵義市民政局網(wǎng)站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民政局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有關部門審核后,再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和培訓事宜。培訓和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聘用單位按照《遵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新增工勤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意見》(遵府發(fā)〔2015〕19號)文件精神和簽訂的勞動合同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和確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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