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需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應聘人員為應屆畢業(yè)生的,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博士學歷和博士學位。
5、應聘人員應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到院系級以上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5、現(xiàn)役軍人。
6、按規(guī)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