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生網(wǎng)報公告
來源: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閱讀:1247 次 日期:2016-09-22 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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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利完成學校2017年推薦免試生(含研究生支教團和師范院校推免生補償計劃,以下統(tǒng)稱推免生)網(wǎng)報和錄取工作,現(xiàn)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育部推免生主要政策解讀

將推免生工作分為推出和接收兩個獨立的環(huán)節(jié)。推出階段不再區(qū)分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取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生即可申報全國所有學校(研究生支教團、師范院校推免生補償計劃除外);10月25日前未取得接收資格的推免生,推免生資格自動取消。

二、2017年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yz.chsi.com.cn/tm)中完成。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各位同學,在9月22日后(具體時間以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準),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仔細閱讀相關通知,按系統(tǒng)要求的時間完成網(wǎng)上注冊、繳費、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和填報志愿等。未按時繳費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推免生可同時選填三個志愿單位(即接收單位)或專業(yè),每個志愿48小時內不得修改,請及時向志愿單位或志愿學院聯(lián)系,咨詢能否取得復試資格以及復試要求。推免生應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相關通知信息,如收到復試通知,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系統(tǒng)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復試通知。未通過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單位錄取。

請仔細閱讀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相關說明和短信提示,留意志愿單位和志愿學院的相關通知。為確保及時收到“推免服務系統(tǒng)”和志愿單位的相關通知,請勿變更手機號碼并確保通訊暢通。

三、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個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雖然可以接收多個志愿單位或專業(yè)的復試通知,也可以參加多個志愿單位的復試,但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只能接收1個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已完成待錄取(即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已接收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須與已接收單位聯(lián)系協(xié)商取消待錄取資格。推免生未通過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則錄取無效。

四、完成志愿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后,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推免生資格),無須參加11月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現(xiàn)場確認。推免生不進行現(xiàn)場確認,以“推免服務系統(tǒng)”最終報考錄取信息為準,推免生因填寫信息虛假、錯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五、完成擬錄取工作的推免生將直接進入接收單位2017年研究生擬錄取庫,明年無須參加接收單位的研究生復試。若因出國、就業(yè)等原因無法進入接收單位繼續(xù)學習,務必在2017年4月前與接收單位聯(lián)系,協(xié)商放棄擬錄取資格,以免影響其它考生學習機會和本人學籍信息及檔案管理。

六、按時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2017級新生在2017年9份報到時,須出具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七、未盡事宜,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yz.chsi.cn)、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yz.chsi.com.cn/tm)、學校和志愿單位的相關通知為準。

特此

研究生院

教務部

校團委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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