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同一個職位出現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如學歷層次也相同,則按黨員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的進行考核,考核階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體檢的內容和辦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
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內容及程序按有關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