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除13號崗位開考比例為1:3之外,其他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如有滿足條件人員應聘,即組織考核,具體以我院通知為準。
3、每位應聘人員限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且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