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共招聘31人,其中道路交通安全員12人、輔警11人、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工作人員8人(具體招聘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違法違規(guī)記錄;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法律規(guī)定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