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2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綜合應(yīng)用能力A類》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二門,滿分均為100分,總分為200分。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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