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總成績和資格復審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含加分)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情況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請報考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mypta.gov.cn)查詢。
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按照《公告》中“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yōu)?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之規(guī)定,經(jīng)測算,可進入資格復審的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分別為:醫(yī)技藥崗位26.5475分、護理崗位28.3389分、其他崗位27.8671分。筆試成績未達到上述最低分數(shù)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點: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縣東皋行政新區(qū)人社局辦公大樓三樓,聯(lián)系電話:0816—8825391)。
3.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資料
1.《報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證原件。
3.畢業(yè)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和學位條件。(不含臨時畢業(yè)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4.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質證明材料。有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合格證明。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注意:考生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1份。
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本縣行政區(qū)劃內(nèi)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yè)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guī)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參加我縣“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6年8月15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崗的,報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對進入面試者,收取面試費80元。
(三)遞補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中因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自動放棄面試復審資格而產(chǎn)生的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請未進入資格復審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自行來電詢問所報考崗位是否具有遞補機會,并自行確定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
2.遞補考生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資格復審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屆時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提示:面試有關事項將于2016年10月20日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平武政務網(wǎng)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考生注意查看。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書》??荚嚳偝煽?、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信息均在該網(wǎng)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二)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