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辦法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到證(如計劃在外地的亦可先予報考、聘用前再改派到樂清)、戶口簿(戶口遷到高校的須提供遷出記錄或當?shù)嘏沙鏊鶓艏C明)、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自行查詢并打印)。
2.其他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如原籍樂清且持有戶籍遷移證的亦可先予報考,聘用前再落戶樂清)、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自行查詢并打印);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原件及近兩年年度考核復印件。
3.報名時需填寫《2016年樂清市衛(wèi)計系統(tǒng)公開招聘醫(yī)藥衛(wèi)生類畢業(yè)生報名表》(附件1),并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接受資格初審,交納考務費40元。
4.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按筆試科目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同一筆試科目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同一筆試科目參加考試人員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聘用。
5.在報名過程中,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
6.報名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公共衛(wèi)生中心(晨曦路111號)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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