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西南州普安縣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材料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889 次 日期:2016-10-08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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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表一式2份(貼1寸近期免冠藍色同底照片);

(5)符合加分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加分的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①普安縣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nóng)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人員須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滿1屆及以上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地點,經(jīng)辦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

②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縣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農(nóng)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人員需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③普安縣2016年建檔立卡精準識別貧困戶本人及子女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打印并如實填寫《普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證明》(附件4)。

④普安戶籍或普安生源考生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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