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對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罰的;
2.曾經(jīng)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