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其中水務局工作人員三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到2∶1方可進入考核,低于2∶1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及公眾微信號上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瀏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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