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合格人員為政審對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其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政審,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對象須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交相關材料。政審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從政審合格人員中確定擬招聘人選并公示。
政審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招聘資格:
1.本方案規(guī)定不準報考的人員。
2.被舉報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