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者須留下有效聯(lián)系方式,并及時了解選調工作的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若因報考者不及時上網查詢信息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二)為維護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在整個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取消考錄資格。
(三)如選調人員有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情況的,以及約定時間內不按時辦理調動手續(xù)的,取消選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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