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fā)﹝2012﹞142號)有關規(guī)定,河池市統(tǒng)計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局屬事業(yè)單位2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性質及名額
河池市統(tǒng)計局普查調查中心科員2名,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編制。
二、選調范圍
河池市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服從領導,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團結協(xié)作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強。
2.工作能力較強,能熟練操作word文檔、excel表格等日常辦公軟件,有較好的綜合組織協(xié)調、公文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統(tǒng)計學、經濟學、會計學和數學專業(yè)優(yōu)先考慮。
4.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一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10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跟班學習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0日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快遞郵寄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F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驗核后退回本人??爝f郵寄材料報名人員可郵寄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3.報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號河池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原地委行署辦公樓六樓),郵編:54700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河池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確定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復印件。
(5)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張(彩色5寸)。
報名者必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河池市統(tǒng)計局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河池市統(tǒng)計局黨組進行適崗比選確定考察對象。
(三)考察
確定為考察對象后,由河池市統(tǒng)計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并對其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再次進行核實確認。
(四)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統(tǒng)計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六)跟班學習、調動和任職
在正式辦理調動手續(xù)前,對擬選調人員進行1個月的跟班學習考察。跟班學習考察期間未發(fā)現擬選調人員有不適合統(tǒng)計工作情形的,正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池市統(tǒng)計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向河池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咨詢。聯(lián)系電話:2285387,2081801。
河池市統(tǒng)計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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