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面試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總筆試成績(排序方法同上)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測試要素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成績?yōu)?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韶山高新區(qū)官網上公布。
3、參加面試時,參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