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為應聘者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階段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領取時,請仔細核對有關信息是否與個人原始報名表所報考單位、崗位等信息一致,如有誤,請當場告知工作人員予以糾正,否則將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