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6年10月27日—2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jù)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為應聘者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階段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領取時,請仔細核對有關信息是否與個人原始報名表所報考單位、崗位等信息一致,如有誤,請當場告知人員糾正。否則,將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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