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考生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報到并參加面試,逾期不到者視為棄考。
3、面試考生應嚴格遵守面試紀律,嚴禁手機等違禁物品帶入考點、考場。對違規(guī)、違紀、尋釁滋事者,取消面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考生面試時不準說出自己的姓名或工作單位;板書只準書寫試講題目和與講課內容有關的詞語,否則按違紀處理。
5、面試考生進入侯考室后,不準擅自離開,不準大聲喧嘩。
6、每位考生聽取面試分數(shù)后,徑直離開考場、考點。
7、面試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持證上崗,不得串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