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zhè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崗位匹配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與單位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真正把合適人選充實到城市更新隊伍。
二、遴選范圍
全縣事業(yè)單位中符合公開遴選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資格條件
1、參加工作時間3年以上(2013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從事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規(guī)劃、拆遷、法制、評估等工作;
4、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城市更新工作,善做群眾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勤奮,嚴于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