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市)教科局和教育局、新蒲新區(qū)社會事業(yè)發(fā)展處,市直屬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工作安排,為確保我市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完成,現將《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2〕119號)轉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并就我市2012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傳、準備階段(2012年4月1日-4月15日)
1、各認定機構利用各種途徑加強對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的宣傳,使申請人能夠充分了解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條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擬申報教師資格人員完成普通話、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報名及考試。
二、網上報名(2012年4月16日-5月15日)
1、各縣、區(qū)(市)教科局、教育局組織指導申報人員開展網上申報工作。其中: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報名點、現場確認點均設在各縣、區(qū)(市)教科局、教育局(由于新蒲新區(qū)沒有教師資格機構代碼,新蒲新區(qū)申報人員按原屬地關系,分別在遵義縣、紅花崗區(qū)進行申報)。新蒲新區(qū)社會事業(yè)發(fā)展處需認真做好宣傳、配合工作。
遵義師范學院、遵義醫(yī)學院應屆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點設在遵義師范學院教務處、遵義醫(yī)學院教務處。其非師范專業(y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報高中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者,網上申報及現場確認點為匯川區(qū)教育局。
2、申報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上規(guī)定的申報程序和步驟,如實完成教師資格網上申報工作,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網上申報網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無法打印申報表,則申報人需在現場確認點手工填寫。
3、同一申請人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三、現場確認、受理申請者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及體檢階段(2012年5月16日—30日)
1、各縣、區(qū)(市)教科局、教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的要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2、各縣、區(qū)(市)教科局、教育局應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審查確認申請人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
3、思想品德鑒定工作。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思想品德鑒定或證明材料,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有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工作單位填寫;沒有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不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寫(村委會、居委會鑒定的一律無效)。
遵義師范學院、遵義醫(yī)學院應屆師范教育類、非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yè)生思想品德鑒定工作由本院相關系黨總支完成。
4、申請人員的體檢由各縣、區(qū)(市)教科局和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嚴格執(zhí)行《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黔教人發(fā)[2004]1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 的有關規(guī)定。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嚴格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遵義師范學院、遵義醫(yī)學院應屆師范教育類、非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yè)生體檢工作由遵義師范學院教務處、遵義醫(yī)學院教務處組織完成。
5、各縣、區(qū)(市)認定機構可根據自身實際工作情況,適當提前現場確認、受理申請者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及體檢時間。
6、面向社會人員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相關材料,務必于2012年6月3日前由各縣、區(qū)(市)教科局、教育局報送遵義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三、認定階段(2011年6月5日-7月5日)
1、認定機構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審查委員會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辦法及標準>(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fā)[2004]1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的能力測試辦法的補充通知》(黔教人發(fā)[2004]222號)對申請人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行測試,根據專家審查意見,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知申請人。向符合法定認定條件者頒發(fā)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2012〕119號)文件的總體安排,全省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2012年7月10日前結束。請各縣、區(qū)(市)教育科局、教育局認真組織好本地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四、嚴格把關,確保認定質量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掌握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擴大或縮小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嚴格遵循教師資格認定程序,不得隨意變動。
1、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按照省教育廳黔教發(fā)[2002]31號文件的要求,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的組織工作,并加強指導和監(jiān)督。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按照《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的能力測試辦法和標準》(試行)(黔教人發(fā)[2004]11號)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2、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的學歷證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3、普通高校應屆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各認定機構須在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認定工作。
4、普通高校應屆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信息查詢
2012年面向社會開展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通知均在“遵義市教育局”網—“教育問答欄”—“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發(fā)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