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儀隴縣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管理
來源:易賢網 閱讀:833 次 日期:2016-11-04 0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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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

由儀隴縣人社局牽頭,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儀隴縣人社網上公示7天(節(jié)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聘用對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期內若有以真實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且經調查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視為放棄。

三、待遇與管理

1、本次屬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被聘人員試用期一年。

2、被聘人員一律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3、被聘人員的流動管理按《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wèi)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和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4〕263號)文件執(zhí)行,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招聘人員應承諾自本人與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單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流(調)動到其他事業(yè)單位。

南充市儀隴縣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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