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畢業(yè)研究生、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人員或緊缺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及其他條件(詳見《2016年濰坊市中醫(yī)院濱海分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6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