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11月18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jīng)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