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請條件;
2、取得學士學位,本科階段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3、取得碩士學位(含入學前可獲得碩士學位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
4、本科專業(yè)、碩士專業(yè)之一,應為法學專業(yè)(專業(yè)代碼前四位為0301)或者法律碩士。其中,刑法學犯罪心理學方向本科專業(yè)、碩士專業(yè)之一,應為法學專業(yè)或心理學專業(yè);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名的,應已在所要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獨立發(fā)表過二篇以上學術論文,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三名);
6、熟練掌握和運用一門外語開展學術研究;
注: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符合學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報名條件即可。
二、申請材料
1、學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本科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獲得學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復印件;
3、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獨立發(fā)表的二篇學術論文,或獎勵證明;
申請材料郵寄送達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科研樓B416 于老師收)
郵政編碼:100088
三、其他程序
進入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考核、錄取、信息公開及監(jiān)督等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學校、學院的后續(x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