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重點考察考生的基本理論知識,內(nèi)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寫作、時政和行政能力測驗等。筆試結束后,根據(jù)招募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報考人數(shù)與報考崗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最低比例核減或取消招募計劃。因放棄面試所造成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領取地點:考生報名點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