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初審及反饋時間:11月28日—11月30日,9:00—11:30、13:30—16:3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wǎng)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wǎng)上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本人郵箱招聘單位初審反饋情況。
2016年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醫(yī)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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