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水城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衛(wèi)計系統(tǒng)合同制醫(yī)務人員考生體檢工作,根據《水城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衛(wèi)計系統(tǒng)合同制醫(yī)務人員簡章》,擬訂以下體檢須知。
一、體檢工作的組織
本次體檢工作在水城縣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水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二、體檢集中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1.體檢集中時間:2016年11月28日
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8:00前到水城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院內集中統(tǒng)一乘車,8:10仍不到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為不影響體檢結果,體檢考生請注意飲食,體檢前兩天清淡飲食,建議勿吃羊肉粉及燒烤等食物,禁飲酒,注意休息;體檢當天早上必須空腹,禁飲禁食。
2.體檢地點:
體檢地點由水城縣招聘領導小組指定。
3.工作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抽調,體檢前臨時抽簽分組。
4.參加體檢考生所帶的通訊工具必須在抽簽確定體檢順序前關閉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準帶任何通訊工具參加體檢,2016年11月28日上午體檢前工作人員臨時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體檢順序。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分組帶領各組參加體檢的考生進行體檢,體檢過程中實行封閉管理。
5.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
6.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每位考生預帶400元人民幣作為體檢費用,體檢時由體檢醫(yī)院據實收取。
7.參加體檢的考生須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體檢資格。
8.懷孕的同志還須帶結婚證、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9.體檢當日,請考生自備飲用水、面包等干糧,在禁飲禁食的有關體檢項目結束后,經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飲食。
三、參加體檢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有序地進行體檢。體檢過程中不能向體檢醫(yī)師透露自己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學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單位等有關信息,只能報自己的體檢順序號,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現場取消體檢資格。
四、參加體檢考生應自覺遵守紀律,尊重醫(yī)生和工作人員,不得大聲喧嘩和議論。
五、在體檢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體檢資格:
(一)擾亂體檢秩序,阻礙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
(二)威脅或公開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的;
(三)偽造證件材料參加體檢的;
(四)他人代替體檢或代替他人體檢的;
(五)參加體檢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上交通訊工具的,一經發(fā)現或被考生舉報,經查實屬實的。
六、在體檢過程中向體檢醫(yī)師透露自己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學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單位等有關信息的,取消體檢資格。
七、工作人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經教育仍不改正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八、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水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