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面試人選從參加筆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計劃5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并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選未按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面試工作由市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面試內容包括基本素質測試(定點投籃、全場運球跑籃、半場三對三比賽)、籃球訓練科試講等。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30%、7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