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察結果,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及擬聘用崗位在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擬聘人員須按照學校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需經學校同意)完成報到手續(x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實行聘用制,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簽訂聘用協(xié)議,各種工資和保險待遇、職務晉升、獎懲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zhí)行。
注:公示后,若出現(xiàn)擬聘人員自動放棄等情況,學校可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人事處):張老師 022-88186155
舉報、投訴電話(校紀委):022-8818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