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考試內容及分值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5751 次 日期:2016-12-02 11: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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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及分值

類 別 科 目 分 值 備 注
美術與 設計 學類 素 描 100 統(tǒng)考本科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速 寫 100
色 彩 100
音樂學類 初試 基本條件測試 合格、不合格 1)音樂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yè)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jīng)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作為考生藝術加試最終成績(總分200分)。 2)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考試大綱見附件2、3。
樂感測試 100
聲樂演唱 100
復試 基本樂理 50(筆試)
視唱練耳 50(面試)
聲樂演唱 50(面試)
舞蹈表演 50(面試)
舞蹈學類 初試 面試 60
基本條件測試 140
復試 藝術素養(yǎng) 110
專業(yè)能力 90

(1)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2)音樂學類: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3)舞蹈學類: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xiàn)代舞鞋。

(4)考生在報考時只能選擇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中的一類報考,不能跨類混報。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yè)加試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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