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和考察體檢人選確定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在面試之日一周前備案。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可采用專業(yè)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zhí)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回避。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經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人員比例。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