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就2016年廣州市增城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開招用專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工作補充公告如下:
本次招用考試總成績自發(fā)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招用單位可根據專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人員缺額進行調劑補錄。
一、調劑補錄情形
1.本次專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招用考試出現招用職位未滿額錄用的;
2.本次專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招用考試結束后,因招用人員辭職、被解聘等原因產生人員缺額的。
二、調劑補錄有關事項說明
1.調劑補錄不受報考職位限制,從參加本次專職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招用考試未被招用的所有考生中(因在本次招用考試中被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而被取消招用資格和自愿放棄招用資格的考生除外),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補錄,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調劑補錄人選;
2.參加調劑補錄的考生需承諾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廣州市增城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