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延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如下:延吉市人社局1樓大廳(延吉市人民路2239號),0433-4303535。
二、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考生必須本人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屆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相關學歷驗證報告、資格證、在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人社部門合同備案證明或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相關證明、退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在職人員進入面試的,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4、參加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若放棄面試資格,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經國家或我省統(tǒng)一選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報考了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面試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6、200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取得國家承認各類大專及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