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縣委辦字〔2016〕121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杉王街道村(居)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村(居)干部隊伍結構。經杉王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在本街道范圍內定向招聘村級警務助理到村(居)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一村(居)各一名,共10名。
二、招聘對象
(一)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已被派出所聘用為本轄區(qū)村(居)警務助理的可放寬至初中文化。
(三)戶籍在杉王街道或在杉王街道居住滿2年以上的居民;已在街道辦屬部門、村(居)工作的且符合招聘條件的,戶籍可以適當放寬。
三、招聘原則
(一)本次村級警務助理按照“公開招聘、定向報名、統(tǒng)一考試、分村錄用”的原則進行招聘,應聘報名者采取定向方式進行報名。
(二)杉王街道木楠村、大榜村、羊九村、天鵝池村、太平村、長嵌溝村招聘警務助理限本村居民或在本村工作的人員應聘報名;黑鹿社區(qū)、虹頂社區(qū)、希望社區(qū)、長征社區(qū)限本街道范圍戶籍、居住2年以上或在辦屬部門、村(居)工作的人員應聘報名。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三)熱愛農村基層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作風務實,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從事扶貧工作;
(四)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應聘人員是中共正式黨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加分條件
自工作以來獲得過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表彰的加0.5分,縣級表彰的加1分,市級表彰的加2分,省級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已在本街道辦屬部門、村(居)工作的和派出所聘用為本轄區(qū)村(居)警務助理的,工作經歷3年以下(含3年)的加2分,3年以上的加3分;以上累計加分不能超過3分,列入綜合成績計算。
六、招聘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7年1月10日—12日(8:30--17:00)。
(二)報名地點:杉王街道綜治信訪維穩(wěn)安全工作中心。(木楠壩八中往新一中方向1500米左右)
(三)報名所需材料:本人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小二寸照片、畢業(yè)證原件、相關證明材料(獲表彰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已在辦事處各部門、村(居)工作的出具工作證明材料;在轄區(qū)居住2年以上的到所居住村(居)出具居住證明)
(四)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應聘人員填寫好報名表后,前往報考的村(居)對其是否違法違紀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并簽訂招考意見。招考意見簽訂后,應聘人員將報名表及所需資料同并交回杉王街道綜治信訪維穩(wěn)安全工作中心。
(五)考試時間:2017年1月15日上午9:00開始。
以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街道黨工委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申論,實行閉卷考試,時間60分鐘;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專業(yè)知識水平。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六)體檢時間:2017年1月17日。
根據(jù)綜合總成績以村(居)為單位排名按1:1比例取前10名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加招聘人員自行負責。如因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分村(居)排名進行遞補進入體檢。
(七)聘用
體檢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由擬聘用人員提供無違反綜治、計生和治安等政審材料,簽訂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居)工作。
七、工資待遇
村級警務助理待遇每人每年2萬元包干(含工資、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等待遇)。
八、聘用管理
凡最終聘用的人員到村(居)后,納入現(xiàn)行的村(居)干部統(tǒng)一管理,業(yè)務由派出所指導。在聘用期間如不服從管理或不服從安排等行為的一律解聘,如有違紀違法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其他事項
考試時間如有變動以通知為準,請保持電話暢通,考試前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前未進入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本公告由杉王街道黨工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1-22622472
報名聯(lián)系人:
李瑞星:18089608106
任飛宇:13096772586
楊鵠瑜:13765258258
杉王街道辦事處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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