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禹城市事業(yè)單位網(wǎng)上填報應聘崗位時要注意哪些回避問題?
答: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要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和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