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轉發(fā)《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通知》
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 閱讀:1152 次 日期:2017-02-03 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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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轉發(fā)《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辦公室:

為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安全有序實施,維護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現(xiàn)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對于相關高校在屬地設立特殊類型招生考試校考考點的地市,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考試組織的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確保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平穩(wěn)順利實施。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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