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順利完成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大學2017年山東省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青島大學 學校代碼:11065
第六條 學校地址:浮山校區(qū)(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金家?guī)X校區(qū)(青島市松嶺路93號)
松山校區(qū)(青島市登州路38號)
第七條 辦學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九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本科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青島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成立本科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負責本科藝術類專業(yè)測試工作。
第十二條 我校監(jiān)察室負責對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監(jiān)察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313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 山東省內招生計劃
專業(yè) 代碼 | 專 業(yè) 名 稱 | 專 業(yè) 方 向(招收范圍) | 招生 科類 | 招生 計劃 | 專業(yè) 成績 |
130310 | 動畫 | 藝術文 | 10 | 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 | |
130402 | 繪畫 | 水彩、油畫、版畫、國畫 | 藝術文 | 65 |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平面藝術設計、數(shù)碼媒體藝術設計、紡織藝術與裝飾設計 | 藝術文 | 70 | |
130503 | 環(huán)境設計 | 室內設計、景觀設計、裝飾雕塑與陶藝 | 藝術文 | 70 |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服裝設計方向 | 藝術文 | 30 | |
130201 | 音樂表演 | 西洋管弦(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單簧管、長笛、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 | 藝術文 | 12 | 使用??汲煽?,須參加專業(yè)???。 |
民族管弦(只招收:二胡、琵琶、阮、竹笛、揚琴、嗩吶、笙、民族打擊樂) | 藝術文 | 10 | |||
鍵 盤 | 藝術文 | 10 | |||
聲 樂(美聲、民聲) | 藝術文 | 12 | |||
130202 | 音樂學 | 聲 樂(美聲、民聲) | 藝術文 | 23 | |
鍵 盤 | 藝術文 | 15 | |||
理論方向 | 藝術文 | 5 | |||
130203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藝術文 | 5 | ||
130205 | 舞蹈學 | 只招收: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現(xiàn)當代舞(不包含爵士舞、體育舞蹈) | 藝術文 | 8 | |
130305 | 廣播電視編導 | 藝術文 | 40 |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服裝表演方向 | 藝術文 | 20 |
注: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執(zhí)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
4.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yè)要求:只招收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5.舞蹈學專業(yè)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五章 專業(yè)???/p>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采用網(wǎng)上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第十六條 專業(yè)??挤桨?/p>
一、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
(一)報名時間:1月1日-1月7日
(二)報名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2月13日
(四)考試地點:青島大學中心校區(qū)西院博學樓、博知樓(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五)考試時間: 1.文學藝術綜合:2月15日8:30----11:30;
2.影視作品評論:2月15日14:30---16:00
(六)考試細則:
1.考試科目及內容:
科目名稱 | 考試內容 |
文學藝術綜合 | ①文學藝術基本理論 ②中外文學史及作家作品 ③文藝綜合知識 ④中外廣播影視史 ⑤命題故事寫作或者策劃與創(chuàng)意等內容 |
影視作品評論 | 現(xiàn)場公布4部電影,考生任選其一,默寫評論。 |
2.專業(yè)課成績總分150分
專業(yè)課成績=文學藝術綜合(150分)*60%+影視作品評論(150分)*40%
3.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化,以考點公告為準。
二、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yè)
(一)報名時間:1月1日-1月7日
(二)報名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2月13日
(四)考試地點:青島大學中心校區(qū)東院德雅樓(青島市香港東路7號)
(五)考試時間:2月16日8:30開考
(六)考試細則:
1.考試科目:①形象形體觀察,②舞蹈或健美操,③服裝表演。
2.專業(yè)要求:只招收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有一定表演才能與繪畫基礎。
3.考試時請自備泳裝和舞蹈伴奏帶(盤)。
4.自備的泳裝及才藝表演服裝一律不準出現(xiàn)任何標識(培訓機構名稱、圖標等),否則以違紀處理。
5.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化,以考點公告為準。
三、音樂類
▲音樂學(鍵盤、聲樂)、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專業(yè)??挤殖踉?申請審核)、復試(學校測試)。
▲音樂學(理論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只進行一次考試。
▲音樂類各專業(yè)(方向)之間不允許兼報,每人限報一項。
各專業(yè)考試要求如下:
(一)初試(申請審核)(音樂學(鍵盤、聲樂)、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專業(yè))
1.報名時間:1月1日-1月7日
2.報名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3.初試方式:考生郵寄演奏錄像光盤,學校組織專家視評
4.成績公布:2017年1月14日公布初試成績及復試名單
5.成績查詢:前往青島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qdu.edu.cn)在線查詢
6.考試內容:
專業(yè)名稱(方向) | 招生 科類 | 考試內容 | |
音樂學 | 聲 樂 | 藝術文 | (美聲或民聲)自選歌曲一首,需鋼琴伴奏 |
鍵 盤 | 藝術文 | ①鋼琴:練習曲一首②手風琴:自選樂曲一首 | |
音樂表演 | 西洋管弦 | 藝術文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長笛、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自選樂曲一首 |
民族管弦 | 藝術文 | (二胡、琵琶、阮、竹笛、揚琴、嗩吶、笙、民族打擊樂)自選樂曲一首 | |
鍵 盤 | 藝術文 | ①鋼琴:練習曲一首或復調一首②手風琴:自選樂曲一首 | |
聲 樂 | 藝術文 | (美聲或民聲)自選歌曲一首,需鋼琴伴奏 | |
舞蹈學 | 藝術文 | ①自選劇目表演(三分鐘之內,舞種不限,體育舞蹈除外)②基本功:軟開度、跳、轉、翻技巧 |
7.考試細則:
音樂學(鍵盤、聲樂)、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各專業(yè)方向初試采用寄送錄像光盤的方式,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寄送符合學校要求的視頻錄像。
①錄像需制成DVD格式,視頻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曲目時長在5分鐘以內,視頻大小不超過500M。
②錄像時應從考生正面臉部特寫(如同身份證照片)開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畫面保持穩(wěn)定,將考生全貌清晰展現(xiàn)。
③錄制時只能采用一個長鏡頭,不間斷錄制,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期間不得轉切畫面,不得采用任何視頻編輯手段美化處理畫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頻編輯手段美化編輯音頻。
④錄像中只能出現(xiàn)該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現(xiàn)其他如伴奏人員等;不得出現(xiàn)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圖案、標識等,更不得出現(xiàn)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等個人信息。
⑤凡違反上述初試細則規(guī)定的,該光盤將被視為違規(guī)而作廢。
⑥考生寄送光盤不符合規(guī)格要求或無法正常讀取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并將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⑦專業(yè)要求:舞蹈學專業(yè)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⑧初試考生經(jīng)專家組評審擇優(yōu)進入復試(學校測試)。初試(申請審核)成績不帶入復試(學校測試)。
8.寄送材料 :
①寄送截止日期:2017年1月10日之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
②寄送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郵政編碼:266071;收件單位:青島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請使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逾期寄達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還;因投遞原因導致未按時收到郵件,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寄送內容:《青島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DVD視頻光盤一份(按初試細則規(guī)定內容及要求自行攝錄),光盤上需用記號筆(油性筆)注明網(wǎng)上報名號、高考考生號、考生姓名和曲目。
(二)復試(學校測試)(音樂學(鍵盤、聲樂)、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專業(yè))
▲2017年1月14日在青島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qdu.edu.cn)公布初試(申請審核)成績及復試(學校測試)名單,獲得復試(學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完成以下確認流程,未確認者視為放棄資格。
1.確認時間:1月14日-1月17日
2.確認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3.準考證打印時間:2月13日
4.考試地點:青島大學中心校區(qū)東院德雅樓(青島市香港東路7號)
5.考試時間:2月18日8:30開始考試
6.考試內容:
專業(yè)名稱(方向) | 招生 科類 | 考試科目與內容 | |
音 樂 學 | 聲樂 | 藝術文 | ①主項(美聲或民聲):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與初試重復) ②副項: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 ③筆試: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鍵盤 | 藝術文 | ①主項(鋼琴或手風琴):a.鋼琴考生自選一首奏鳴曲或樂曲;手風琴考生自選樂曲一首(不能與初試重復);b.抽簽音階、琶音一條。 ②副項:聲樂、舞蹈中自選一項 ③筆試: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
音 樂 表 演 | 西洋管弦 | 藝術文 | ①主項(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長笛、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與初試重復) ②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民族管弦 | 藝術文 | ①主項(二胡、琵琶、阮、竹笛、揚琴、嗩吶、笙、民族打擊樂):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與初試重復) ②筆試: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
鍵盤 | 藝術文 | ①主項(鋼琴或手風琴):a.鋼琴考生自選一首奏鳴曲或樂曲;手風琴考生自選樂曲一首(不能與初試重復)。 b.抽簽音階、琶音一條。 ②筆試: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
聲樂 | 藝術文 | ①主項(美聲或民聲):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與初試重復) ②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
舞蹈學 | 藝術文 | ①基本功:軟開度、跳、轉、翻技巧 ②劇目表演(音樂自備)不能與初試重復,(三分鐘之內,舞種不限,體育舞蹈除外) ③音樂即興表演 |
7.考試細則:
①考生須按準考證上預定時間前來考試,過時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再允許參加考試。
②主項考試時間限定6分鐘,初復試演奏曲目不得重復,請考生按規(guī)定提前做好準備。
③聲樂方向考生在考試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統(tǒng)一安排伴奏,屆時考生需將伴奏譜備好。
④專業(yè)要求:舞蹈學專業(yè)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⑤學校只提供鋼琴,其他樂器請自備。
⑥舞蹈考生音樂伴奏帶(盤)自備,學校提供錄音機。
⑦筆試樂理參考書目:《基本樂理簡明教程》童忠良編著
⑧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化,以考點公告為準。
(三)音樂學(理論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
1.報名時間:1月1日-1月7日
2.報名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3.準考證打印時間:2月13日
4.考試地點:青島大學中心校區(qū)東院德雅樓(青島市香港東路7號)
5.考試時間:2月18日8:30開始考試
6.考試內容:
專業(yè)名稱(方向) | 招生 科類 | 考試科目與內容 |
音樂學 (理論方向) | 藝術文 | ①技能考試:鋼琴、其它樂器或者聲樂,任選作品一首演奏 ②理論筆試:包括音樂理論基礎知識,以及命題小論文一篇 ③筆試:基本樂理與聽音記譜 |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 藝術文 | ①筆試:音樂聽寫、基礎樂理、旋律寫作與基礎和聲 ②面試:a.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視奏,要求考生自選曲目2-3首,完整演奏;b.視唱、模唱;c.民歌、說唱音樂或戲曲片段演唱1-2首) |
7.考試細則:
①考生須按準考證上預定時間前來考試,過時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再允許參加考試。
②技能考試聲樂方向考生在考試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統(tǒng)一安排伴奏,屆時考生需將伴奏譜備好。
③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yè)參考書籍:《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作者:俞人豪,周青青,李詠敏,蒲方,周耀群等著;出版社: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時間:2006年06月。
④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
⑤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化,以考點公告為準。
第十七條 我校將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寄發(fā)專業(yè)考試合格證,請考生注意查收。專業(yè)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第六章 文化課考試、填報志愿
第十八條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文化課考試,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且取得我校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我校(專業(yè))志愿。
第七章 政審、體檢
第十九條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zhí)行;
第八章 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專業(yè)投檔規(guī)則向我校投檔,對各專業(yè)入檔考生我校將按以下原則錄?。?/p>
一、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yè)的入檔考生,按我校專業(yè)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yè)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二、美術類考生的省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yè)成績合格線方有資格填報我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試院投檔后按省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未達到我校專業(yè)成績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我校美術類專業(yè)成績合格線將在青島大學網(wǎng)站發(fā)布(網(wǎng)址:http://www.qdu.edu.cn),請考生注意查看。
三、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yè),該專業(yè)錄取時根據(jù)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九章 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二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并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上報司法機關,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內容如有與教育主管部門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地址
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 0532-85953692
青島大學美術學院 0532-85953828
青島大學紡織服裝學院 0532-85953038
青島大學音樂學院 0532-85953738
青島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0532-85953053
成績查詢網(wǎng)址:http://zs.qdu.edu.cn;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郵政編碼:266071